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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1日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嵩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昆处罚【2026】271号),对嵩明沪农商村镇银行“在办理个人住房抵押和商业用房抵押等抵押贷款时,要求借款人及配偶办理申请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事项(以下简称“赋强公证”),赋强公证由借款人直接支付给公证机构,公证费用由借款人承担”的违规行为处罚款51885元。
发现问题后,嵩明沪农商村镇银行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嵩明沪农商村镇银行已按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各项经营工作正常开展。
本行将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守合规底线,强化风险管理,推动业务经营健康发展。
嵩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服务热线:400996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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