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共同发布《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议书》《关于降低自动取款机(ATM)跨行取现手续费的倡议书》等通知,进一步引导各金融机构做好减费让利工作,降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成本,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
我行认真贯彻落实监管有关要求,积极响应行业协会倡议,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客户的减费让利力度,充分履行社会责任,深化客户中心理念,惠企利民,以实际行动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经济发展、赋能社会治理。
我行始终坚持“普惠金融助力百姓美好生活”使命,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监管有关要求,积极响应协会倡议,充分履行社会责任,深化客户中心理念,惠企利民。基本结算业务(政府定价、政策指导价)中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支票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及会计非基本结算业务(市场调节价)的单位、个人账户开户、小额账户维护费、印鉴变更、挂失等所有项目均实行“暂不收费”政策,即:所有结算类业务均实行暂不收费政策。
嵩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