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沪农商村镇银行

首页> 公司业务 > 存款业务

存款业务

单位人民币活期存款

浏览字体:[      ]

活期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可以随时存取,并依照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取利息的存款,其存取主要通过现金或转账办理。

期限、利率、计息方式:

活期存款不规定存款期限,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账户类型及开户资料:

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分为以下几种:

一、基本存款账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基本账户的管理规定,一个存款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开户所需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企业)或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

2、机构代码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单位公章、财务章和法人名章;

5、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一般存款账户

存款单位因特殊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存款单位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当满足基本存款账户开立的条件。

三、临时存款账户

存款单位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账户,存款单位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

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开立临时存款账户,须向银行提交基本存款账户开立的相关资料和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专用存款账户

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账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账户管理卡和专项资金性质的证明。

关于我们|人才招聘|网站声明|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2012 嵩明沪农商村镇银行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沪ICP备06030408号-2 服务热线:4009962999 网站支持IPV6

沪公网安备31010102007689